月亮是我抛的硬币,两面都是梦到你。

【瑞金】一百年初恋。

!之前参本的一篇忘记了,从高三上学期一直忘到毕业也是没谁了。
!OOC有,一篇基于我当时对高中毕业的幻想的文章。

 
  初恋宛如一场与未来可能性的战争,踏上战场的那一刻所有人都心怀念想,可并非所有将士都能凯旋,长枪刺破天际阴霾,耳闻圣女的吟唱,数不胜数的人葬送了闪闪发亮的赤子之心。
  可总有人不服输,纵使方圆几里无人生还依旧站起,他追逐日光,像这个世界上最后的士兵,头也不回踏上命中注定的百年征途,千辛万苦,甘受不辞。

 


  夏天来的时候伴随着巨大的声响,晶莹剔透的冰块惺惺相惜融化,嘎啦一声落在透明的玻璃杯底,知了爬在树干上吟咏风歌,被太阳炙烤的街道好像在抱怨夏日的炎热,大都市的人们害怕这一股一股涌出的热度,早早躲进凉爽的空调房里,呜呜的风声伴随他们入睡。
  金趴在书桌上摆弄被揉皱巴的书页,看着书上密密麻麻的黑色字体忍不住打了个大哈欠,“啊哈——为什么还没有上学就要学习!”他像一只受了委屈的小金毛,忍不住对着空无一人的房间咆哮。
  考上第一志愿的重点高中还没来得及庆幸,学校就给新生们布置了诸多预习作业,从基础到提升训练一个不落,似乎就是为了折磨金而存在的。金头脑很好,可他并不想总是那么努力,初中的时候成绩一直是中上,为了考上姐姐秋的母校,初三硬是逼着自己好好学习一年,事后对姐姐沾沾自喜的时候,秋说他是“临时抱佛脚,运气好”。
  可既然考上了理想的高中当然要从一开始重新努力,可假期不就是用来享受的吗?金双手抱着脑袋试图战胜占了上风的怠惰因子,可面前的黑色方块字也好似被夏日的炎热烤得融化变得模糊。桌上放着喝得只剩下几块光溜溜冰块的冰饮,金伸手搅动蓝色的吸管,冰块碰撞玻璃杯发出的清脆声响犹如风铃的歌唱,窗外枯燥的蝉鸣里似乎有小孩子的笑声,一阵一阵撞进金的脑海里。
  “这么热还出来玩……好羡慕……”金趴在桌上嘟囔,真好,可以那么开心地玩,他们要去山里抓独角仙吗?睫毛抖动了一下,一些像电影般的画面毫无征兆地涌现,金放下吸管下意识站起,双手一齐拉开被晒得温热的窗帘去寻找笑声的来源。
  “快啦——不然太阳要下山啦——!”邻居家的小孩子拿着捕虫工具拉着另一个孩子往前走,另一个小孩脸上浮现些许不悦,可依旧没有松开两人牵着的手,两人就这么一拉一扯消失在金的视线里。穿过这一条街往右拐,绕过一家老的杂货铺,再笔直走上一刻钟直到周围的城市逐渐被参天大树取代,就可以进到那片树林了。也许是为了保护环境,城市旁边的一片小森林一直完好无损,不负春光野蛮生长。
  金想起小时候他曾经也是这样,拉着不情愿的朋友去捉独角仙。最后是什么结果来着——?噢,对了,最后还是不情愿的他帮自己抓了一个大的,然后跑去朋友中间炫耀了好久。“他现在还好吗……格瑞。”金拉上窗帘,一屁股坐到软乎乎的床上顺势整个人呈“大”字型陷入。他不太记得了,那个时候还太小了。格瑞刚刚搬到这条街的时候,金就对他十分有好感。第一次见面时候也是这样炎热的夏季,金出门买冰棒,看到格瑞蹲在门口与野猫面面相觑,银色的发丝就像是倒映于清澈湖面的澄澈月光,直勾勾盯着猫咪的眸子令他联想到盛开在院子里的紫色牵牛花,他手上捏着一小盒牛奶,薄唇微启贝齿轻咬柔软的白色吸管,人与猫都是人畜无害样。
  金想也没想几步跑到格瑞身边,格瑞震了一下又看着猫咪跑走,有点不耐烦地抬头看了一眼这位不速之客。金倒是什么也不在意,“嘿嘿,你就是刚刚搬来的吧?你好,我是住隔壁的金!”
  “……”格瑞看了一眼,点点头算是表达明白了。
  金不依不饶,拉住格瑞的手,“诶,你好歹把名字告诉我吧!”格瑞刚想抽出手,金却像大型犬一样凑过去,“你喜欢小动物吗?我也喜欢!”
  格瑞瞄了一眼金,有点害怕地往旁边躲,见金没有要离开的打算,只好闷闷地回了一句,“格瑞,”话说完又想起来什么似的,补充道“放手,热……”金盯着面前银发的人,有一点点不乐意,眉头微皱就像看着一只缠人的小狗,金眼睛咕噜噜转了一圈,伸手去捞口袋里的零钱拿出来仔细地数了数,几个被炙烤而有些灼热的硬币排列在一起,他嘴里嘟囔几个简单的数字,喜形于色道:“格瑞!你很热吧?跟我去买冰棒吃吧,我走过来就化了……”
  格瑞刚还在庆幸于他终于放手,好不容易从那双手里挣脱出来,结果对方一连串莫名其妙的话语又弄得格瑞一个措手不及,为什么会摆出那样一副很受委屈的样子啊……格瑞摇摇头,闷声道:“我不吃。”
  “别嘛!你刚来这里对这边不熟吧,我带你去转转!”金笑着要去拉格瑞,只得到对方一个后移抓了个空。格瑞歪着脑袋没去看金,生怕又提出什么奇怪的要求来。片刻后却再也没有听到小家伙嚷嚷声,金耷拉脑袋,戴在头上的运动帽帽檐投射阴影覆盖上那张圆圆的脸蛋,双手捏着空拳放在身体两侧,全是一副犯了错的可怜模样。
  “……喂,”格瑞眨眨眼睛,心里有点过意不去,与其说是他做了什么不对的倒不如说是金在无理取闹,可是内心依旧禁不住升腾起一股歉意,已经……不想伤害任何人了。紫罗兰色的眸子点了些焦灼在里边,格瑞走进金身边,微微屈膝再次问,“……去吧,我陪你。”
  “不……”从声音底下钻出一阵细微的拒绝,就像小仓鼠在抱怨。格瑞刚还在烦恼要怎么办,突然金毛小仓鼠又补充道:“你叫我一声名字我就答应你!”
  “……金。”格瑞哭笑不得,忍俊不禁。
  “走吧,格瑞!”
  格瑞承认,他的确斗不过这个小家伙。简单的音节从唇齿之间吐出的那一瞬间,周围停不住的蝉鸣如同热带雨林来势汹汹的暴雨,狂暴地吞噬他还在颤抖的灵魂,炙热的阳光从天际射下,却没有抵挡过金一个可爱又调皮的笑,健康的肤色以及展露出洁白小巧的牙齿,乖巧的眼尾稍稍上翘,就像刚降临在世界上的生灵。
  所以,格瑞无论如何都会迈出那一步。能够看到那个笑容是巧合,还是说故意为之?格瑞没有来得及想,因为他的手已经被这个金发小子仅仅攥住,并且脚也不受控制往前倾倒,那只小小的手出了很多汗,粘粘的,是格瑞无论如何都想放开的手,但是他没有,可能因为他被拽太紧,放手便会摔倒,又可能因为他真的有点想吃冰棍了。


  他们跑了大概没多久就到了,也许是路上的新事物太多了让时间变短了,但是金确实停下来气喘吁吁。格瑞只是在微微换气,试图让身体冷静下来,问:“为什么要跑,走过来不行吗?”
  “……因,因为我很高兴!”金抹了一下额头的汗水,吃力地继续“而且我要放手了,你说不定就回去了!”
  才不会。格瑞心想,再说了,就算拒绝一定也会缠着吧,真麻烦。
  格瑞沉默,静静地等待金缓过劲来,然后看他踮着脚和杂货店老板说了些什么,从口袋里掏出零钱再接过两根冰棍,跑过来给了自己一根。
  “快吃!不然就化了!”
  格瑞眯了眯眼睛接过冰棍送进嘴里,视线却落在杂货铺后头巨大的森林。
  “你想去森林那里看看吗?”
  格瑞没有出声,好像在思考什么。他转头看了看金,吃个冰棍也能吃的满脸都是……“傻子,把脸擦擦。”金一听这话先是一愣,心想这家伙什么时候还会自来熟了,但是这不是骂自己么?遂马上跺脚要造反,“格瑞!我不是傻子!”金嘟着嘴,指头扒拉脸蛋吐出小舌头,一副恼羞成怒的可爱模样。格瑞看着人叹了口气,伸手拽过金的手腕就往台阶上走。“格瑞你干什么?”金往前踉跄了两步,急匆匆地问道。
  “不是说要带我去看么?”格瑞停下步伐,淡然回答。“噢噢,那我们走吧!”金笑着,就像身上的按钮被按下,说着就反拉格瑞的手顺台阶往上爬。也许是因为时间太长,这些石阶的棱角早就被磨得一塌糊涂,歪歪斜斜叠加起来让人忍不住联想起胡乱整理的榻榻米,走一步就摇摇欲坠。金灵巧地左蹦右跳,倒是苦了不熟悉地形的格瑞,他仔细观察地面,生怕一个不小心和金手拉手滚到大街上,那可就丢人了。
  “慢点。”周围树影婆娑,金色光斑零零散散洒在边角长了些青苔的石阶上,更是让格瑞不知如何下脚,只好出声示意让金稍微慢一点,这一叫,金下意识回头关心格瑞:“怎么了?”
  “——啊!”
  “……”
  “……嘶,笨蛋。”
  格瑞刚抬头准备向金毛小子抱怨,就看见他从头顶上仰下,格瑞小声骂了一句,右脚抵着下面的石阶身体下沉保持重心稳固,一只手扶着旁边看起来似乎并不太可靠的树干,另一只手把金抓到怀里。巨大的惊呼和摇晃让原本栖息的鸟儿展翅惊飞,格瑞低头看了一眼在怀里躺的舒服,眼镜瞪的浑圆的金,把他从怀里推了出去。
  “……呜,对不起……”金整个人还不明所以被推出去分感觉让他头晕目眩,但是一想到给格瑞添了不少麻烦便故技重施,低着头认错。
  格瑞不出声,只是走到金的前头,一步一步地往上走。
  两个人就这么一前一后慢慢往上爬,因为害怕再次摔到金也不吵闹了,乖乖跟着格瑞往上走,完全不记得是谁带谁的路了。周围知了的声音随着进入森林的深度而加大,吵闹,或者说是这片森林欢迎新分来访者的方式。等台阶结束的时候,太阳已经没有先前那么炙热了,与其这么描述,不如说它已经有向西边下沉分趋势了。金大呼一声“终于到了”便蹲着气喘吁吁,格瑞站在旁边,等他慢慢站起来。
  “格瑞,告诉你一个秘密,这里有好多独角仙呢!”金眯着眼睛踮起脚贴着格瑞分耳朵说道,“我见过我朋友捉过这么大的,我也想……”金用手比划着,眼神瞥见格瑞完全没在看他的。
  “下次吧。”金刚想发声,硬是被这一句话打回谷底,呛得咳了两声,可恶,这家伙是冰做的吗?!“回家吧,不早了。”
  “不要,好不容易爬上来的!”
  格瑞看了一眼金,头也不回直接就迈步往下走了。无理取闹,回家晚了又是要遭骂了。下去的时候比上来的时候要轻松多了,稍有不稳的位置只要扶着树干也能保持平衡。他一步一步往下,耳边吵闹的蝉鸣倒是减轻了不少,不过……
  “……金?”格瑞觉得没听到脚步声很是奇怪,回头连人影都没见着。太阳此时已退到天空的边角,从树叶的空隙也很难捕捉到它的身影,撕裂成为橘红色的天空招揽云彩给自己盖上薄毯,飞鸟振翅扑朔下几片树叶,街上有几个孩子抱怨又要回家了。
  格瑞脑袋发痛,想到那小子大概是赌气没有跟下来,格瑞内心发慌,是他要去森林里看的,为什么自己也开始无理取闹,和金赌气。格瑞非常讨厌让别人失望,或许用惧怕更为贴切。
  要说为什么的话,站在这里的格瑞早就是空空如也的格瑞了。他什么也没有,故总是难以笑出来。
  但是,当金向他伸出手的那一刻,他用自己所剩不多的希望斗胆认为,他被这个金发小子需要了,并且这种无缘无故天真的好意即将被自己的愚笨弄的支离破碎,万劫不复。
  格瑞越想越慌张,越是痛恨自己的愚蠢。万一,再也找不到了……他想起金澄澈笑容,拙劣的撒娇方式,以及阳光在他发丝间熙攘,睫毛上下扑闪鎏金眸子闪耀星辰碎光,为什么要让他上山……他痛恨起自己的好奇心,更后悔当时的不耐烦和自私。
  为什么要将自己身上的冷酷发泄在别人身上?为什么……要把他留在那里。
  ——不要失去任何东西了。
  “小伙子,你不回……哎!”杂货店的老婆婆笑着和格瑞打招呼,话到一半只看见他的背影。
  格瑞连跑带爬地网上攀,黑暗的山林不知道会有什么东西,蛇,野兽?或者说在黑暗里不知所措,格瑞想到这里便也不敢往下思考了,凭借着往返的记忆,脚也顾不着踩了几节,中途还滑倒了几次,格瑞闷哼了一声,本能加快了速度,也不顾此时是怎样狼狈模样,只想着要赶快找到金,凭借着天空里仅存的一丝丝微光,格瑞捕捉到在他头顶的人影。
  “金……!”
  格瑞大声喊道,他直起身体往上跑,身体撞过的空气形成自由的风,和悔过一齐呼之欲出。
    “格,格瑞……你来了,我其实一个人也可以下去的…!”金转身赶忙擦了一把鼻涕眼泪的小动作被格瑞一览无遗,格瑞气喘吁吁地站在金的面前,模模糊糊里看到这小子已经闭上眼睛等骂了,一下子舒了口气,不知怎么的,他像是走了千山万水的旅人终于抵达梦中的温柔乡般安心下来。蓦地,格瑞双腿发软跪了下来,而他的双手却下意识地环过金僵直的腰,紧紧地抱住这个脸上还有一点点落拓的孩子。
  金被吓到了,半晌一个音节也发不出来,和格瑞的沉默相互拉扯。他听到夏夜的风声从耳边撩过,呼呼的像唱安眠曲,金伸手抚上格瑞的发丝,软软的和他整个人完全不符合。
  像月光,金想。像童谣里的月光的银色,倒映在湖面的一丝长长的履带,像夜晚的星辰,一眨一眨的。
  也不知道风把歌唱完了没有,格瑞站起来转了个身蹲下,把金背了起来。“抓好。”他的腿也不稳,但是比起让金自己走来说,格瑞更信得过自己。金紧紧抓着格瑞肩膀,就让他乘着风往下一步一步移,一顿一顿的,生怕又让自己摔着了。
  金难得没有话说,他承认自己也许被格瑞传染了,现在他更想趴着休息一小会儿,闻闻格瑞身上一般少年所少有的淡淡的奶香。
  周围黑漆漆的树逐渐淡出视野,路灯的白光闪烁着在金的面前延展,宛如仙人拉开画卷将其流下,直到完全敞亮,金没有看过日出,但是他以为这就是一次迷你的夜中日出,周围楼房整齐的星星灯光是星空,日月星辰就在此刻打成了平衡,不打照面,冲到他的眼前。
  夜晚冷清的街道没有了白日的熙攘,格瑞并不平静的呼吸声在金耳边缭绕。格瑞常常沉默不语,永远都是独自行走,很寂寞,但很潇洒。可人的亲切却沁然一种从容淡定的气质,骨子里有一种延绵的徐徐安静,澄澈。
  金有了一种不该有的错觉,也许格瑞是个不错的人——直到格瑞下了山,又把他甩在街上,把他屁股摔得一震,硬是在地上打了个滚。金再睁眼准备抱怨的时候,格瑞已经往前走了好远了。


  一连好几天没有见到格瑞,金觉着很寂寞,每次跑到格瑞家门口都没有看到撸毛的人了,敲了几次房门也没有人来应答,简直就像一空房,连格瑞搬来的事情也像假的一样。
  大概是他搬来的一个星期后的早晨,金出门买早餐,看见格瑞一个人抱膝坐在家门口,这次他没有猫,只有他一个人,眼睛半睁开好像没睡醒。
  “格瑞?”金走到他旁边,轻声叫唤。格瑞应声抬头看着金,没有说话。“你在这里干什么?”格瑞将视线移向别处,闷声说了些不找要领的东西:“你来找过我很多次吧。”
  “嗯,对呀,你都知道?”
  格瑞点点头,脑袋又向膝盖里钻了一点。
  “那你为什么不来找我?”
  金说完这句话有一点点虚,生怕对方又冷冷地说几个字回击他,可是没有。
  耳边有清晨的鸟雀啾啾叫声,有自行车铃叮叮的声响,有三两勾肩搭背的学生的聊天声音,唯独留下格瑞一贯的沉默,与这个半球的早晨格格不入。
  金看见格瑞缓慢地支起身来,走路都有一点点落魄,本来就白的皮肤在朝阳的照耀下发透,格瑞扭了两次门把手才成功,走进去静静地把门带上,此间一声也没有出,犹如演出一台默剧,留下一个不知所措的金站在门口,凌乱。
  金还是会时不时走到格瑞家门口往里头望,他坚信格瑞在家,却装作不在家,可能是嫌弃自己笨手笨脚,不,一定是生气了吧,初见就被莫名其妙拉去山里,还要去找任性的自己,如果不是格瑞自己可能就要在山里被野兽吃掉了吧。
  又不知道过了几天,或者仅仅是半天,金在格瑞家门口看到了那只雪白的猫咪,同格瑞的发色一样纯粹,金踮着教慢慢走到猫咪身边,然后轻轻地蹲下来,那猫咪转头看向金把他吓了一大跳,呼。蓝色的眼眸是从冰湖里拈来的精粹,完美地镶嵌在白色皮毛之间,如同冬半球的寒夜,大雪呼啸后的第二天清晨,城市在睡眠之中迎接温柔的白雪,所有人都知道狂风无情,而若雪分柔情却鲜为人知,或许就在某一个时刻,平静被荒芜所打碎,荼毒四起,面对这样浓烈的情感,被他的格然安静打败。猫咪仰起头来轻轻地叫了一声,金伸手去揽白团子,猫咪没有反抗,金便怀抱着白猫坐在格瑞家门口。
  他抚弄猫背,有一点困。不知道该做什么好,已经有点忘记格瑞搬来前的日子了,每天就算是徒然等待也可以完美地安插进日程表之中。
  金眼睛皮在打架,恍惚之间又回想起他们第一天见面的事,金胡乱地嘟囔了一些单音节,艰难地将这些字符拼凑成句子以后才缓慢说道:“格瑞,对不起……那天是我任性了,本来我应该很熟悉森林的,可是……我就想多和你炫耀一下,”金吞了口唾沫,有一点点委屈,有一点点梗塞,“你是不是很担心我,我看到你腿都是血……还有,你抱我的时候,心跳的好快,”金的手捏成拳放在身侧,也不知道是在给谁解释,他尴尬地揉了揉脑袋打趣,“哈哈,说实话把我吓到了……格瑞,你不要生我的气了好不好?”
  “!”
  房门咚咚震了两下。
  “格瑞!”金像只小壁虎一样趴在房门上,身上的白猫喵地叫了一声识趣地逃走了。
  “……明天,去捉独角仙吧。”
  门的那一方传来闷闷的声音,金欣喜若狂,控制不住声音里的惊喜,赶紧问:“好,好!什么时候?”
  “早饭以后。”
  金得到了答案,一蹦一跳地回家准备了。
  他不知道,以后也不会知道,格瑞一直坐在门关等待白猫……带来他的客人。
  次日的清晨,阳光毫不留情地泼洒在大地上,太阳是从不乐意收敛自己的,有多少就要往外泄多少,一分一毫也不退让。金早早地就爬起来洗漱,刚醒起床上厕所的秋一脸太阳打西边出来了的不可置信,硬是掐了自己手臂半天才相信眼前的光景,想起昨天那小子跟只兔子一样一蹦一跳回家拉着衣角嚷嚷什么“我明天要去捉独角仙!”,大概明白了今天是个好日子。看着弟弟狼吞虎咽,提醒了句“慢点吃,路上小心。”便又打了个哈欠回去睡觉了。
“嘿嘿,格瑞还没起床吧,会不会很惊喜,会不会说‘金,你好早’然后对我大有改观?”他兴冲冲拿起工具出门,差点撞到站在门口的格瑞怀里。
  “呜……?格瑞,好早啊!”格瑞低头看了眼人,点点头算作回答。
  金感觉大夏天的被丢掉了珠穆朗玛峰喝雪水,你说他怎么总是那么厉害……?!啊,真是……可不可以让着小孩子一点!金鼓着嘴赌气,一路上还在和格瑞的沉默较劲。
  走到山下的时候,杂货铺都没有开门,格瑞先走的台阶,金赶忙跟上,为了让身体保持平衡,金左手拿着装虫的小箱子和杆,右手支撑着身旁的树干,却发现走了几步的格瑞停下没有动,金一想便闭起眼来得意:“嘿嘿,格瑞,你忘记怎么走了吧!”
  刚一睁开眼准备听表扬,看见格瑞右手微微往自己这边伸……什,什么啊…!金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脸红耳热,也懒得圆话,便把右手拿工具,左手迟疑地牵住他微凉的手,那是一双不怎么出汗,应该活在冬夜的手。微妙的无言贯彻始终,只有蝉叫像是嘲讽他一般吟唱个不听,也许用惨叫来形容更加适合。
  金也从来没有捉过独角仙,他有一丝慌张。格瑞叹了口气,终于开口:“跟我走。”便带着金在森林里踱步,他很聪明地往地上画圈防止走丢,在一棵棵光影重合的树之间来回寻找,看到便用杆子把独角仙瞬间捞下,过了好几个来回,汗珠从银发里滑下,顺着脸庞轮廓滴落进土壤,金说:“格瑞,你的头发太长了吧?用发带弄起来吧?”格瑞顿了顿,好像在思考可行性。过了几秒便继续抓虫子,结果那一天金到底也什么没做,跟着格瑞在后面当个拾荒者。
  下午回家,他急着和朋友炫耀“自己”捉来的独角仙,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嘛!第二天去找格瑞的时候,听说他搬家了,那里之后也没有人搬来,简直就像一个不可思议的传说一样。
  金只记得他和格瑞相处不多的时间里,他喋喋不休地和格瑞说他的家庭,温柔的父母以及一个强势优秀的老姐,如果当时也问问格瑞就好了,金想。他有一点点想格瑞了,但是眼下他面临的最大困境是如何处理高中作业。


  日历被一点点翻过去,夏蝉的喋喋不休也被秋日的缄默要挟,一切都在这个黄金的季节安静下来,变得有些寂寞。金在与自己意识的斗争之间还不容易把高中作业写完了,并且顺利地参加分班考试考到了实验班。
  参加入学典礼的那一天,金和自己几个初中的好友打过招呼,拿着刚发的校服往家走,忍不住偷偷多走一点路,从口袋里掏出几个捡来的硬币去买点零食,经过邻居家的时候看见有车停在门口,似乎是有人又要搬来了。金走到门口,踮着脚往里头死劲瞅,什么也没捕捉到,他闭上眼双手合十默默祈愿道:“希望是那个人。”
  走进玄关的时候金还在想,该不会和电视剧一样巧合吧,自己这又是什么“少女心事”呢?
  他承认,那天格瑞的沉默里有一种难以参透的情愫,那可能是他永远无法解开的谜团,也许如此,可是他身上的淡淡的奶香却像是温柔的风暴,他冥冥之中可以感觉到,在千年寒冰之下藏着一团百年的烈火在熊熊燃烧,而他,还想再次目睹一次星辰的燃烧,冰封的破碎。
  浅近来说,还想再一起去捉独角仙,还想再见一次那如同月光般透明的发丝。
  有些人是长不大的,永远站在彼年相遇处流连,一直相信,在汹涌的人群中,等待姗姗来迟的谁。
  金是不喜欢放学趴在书桌上学习的,他踮起脚拿出偷偷买来的漫画书翻开起来,看到动情之处不禁会大声笑出来,又或者会掩面而泣,他要是生活在漫画里会成为英雄的。
  到了晚饭的时候他出房间,正好撞到门铃叮咚响,是很有礼貌的一声毕以后过了几秒才继续第二次,金应着“我来了,我来了——”扭开门。
  “你好,我是刚刚搬到隔壁的,慰问品,请笑纳。”少年微微低着脑袋,半睁着眼俯身提起放在旁边的一袋糕点,比起一般男孩子要长些许的睫毛上下扑闪,像鸟雀振翅而飞。他恭恭敬敬地说出一句话,月银色的头发被黑色的头带围起来,一束像月牙挂在脸侧,隐藏在后边的紫罗兰色的眼眸倒映金的样子,少年比金高了一个头,薄唇轻合仿佛桃花源的住民,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貌。
  ……银发?紫色的眼睛?
  金眼睛咕噜咕噜转,半天没想起来这个人是谁,或者说这个名字卡在喉咙口,半天没敢说出来,虽然是很像那家伙,但是小时候比较像女孩子,现在这个帅哥感觉气质都变了,而且不会再搬回来吧,要是认错了岂不是很尴尬?会不会被当成什么可疑人物……金在心里混着一屏幕的弹幕,最可爱的是这家伙——懂不懂什么叫自报家门啊!!你这样让你的邻居很困扰啊!
  “好,好的……请多指教!”
  金在心里默默吐槽自己怕是个少女漫的主角,却还是保持他一贯的笑容回应道,谁知道他心里早就炸开了锅,像是一个第一次下厨的新手一样不知所措,要不要问,问什么好?当时为什么要搬走,为什么好几天都没有见面,最近怎么样?
  “那么打扰了。”还没等金决定要不要开口,对方礼貌性地弯弯腰,轻轻地关上了房门。
  “金,是谁啊?”秋歪着身子探出头来问道,“呃,是刚刚搬到隔壁的。”金把礼品提到客厅里放好便坐回了饭桌。秋心想这家伙怎么这么沉默,往常最不济也会加一两句对新邻居的评论吧?看他低头默默吃饭的样子真的怪不舒服,秋眨眨眼睛起身收拾碗筷,一边漫不经心地说了一句。“有什么事,一定要和我说,刚上高中还没习惯吧。”
  她知道金是个怎样的孩子,总是强大又阳光,但是他身边的人却总是不太多,平凡和过度热情让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望而却步,有把他当跑腿小弟的,被秋逮到揍了一顿告诉自己的傻子弟弟这是狗肉朋友,金却只是笑着揉揉脑袋说,不过是帮忙罢了。久而久之秋放弃干涉他的人际交往,没有人知晓他日复一日的笑容底下,又可能在期待怎样的联系。
  “嗯,姐你别担心我啦,我没事——”金抬起头来用手擦了擦嘴,又笑着说。“都跟你说了多少次了,不要用手擦嘴吧,你这样是没有女孩子会喜欢你的。”“……怎么会,姐你不要瞎评论!”金说罢抽了好几张纸巾胡乱抹了抹嘴巴跑回自己的房间。
  “你是小学生吗?”秋忍俊不禁,想着一切大概都会好的吧。


  “早,金!”金打了个巨大的哈欠,手上拿着秋早上急急忙忙塞到他手里的面包,还是温温的,散发着诱人的奶香味。金应声转过头看见一位穿着端正的少年,梅红的头发盖住了他大半部分脸只有一副黑色的圆框眼睛圈出这张脸的重点,是他初中的好友之一——紫堂幻。“早啊,紫堂!”金笑嘻嘻地跑到紫堂幻面前给他递了一张面包片,一路聊着高中布置的课前作业多么变态,却被一阵惊呼堵在了过道。
  “呀——!!!看他!!!!”“啊!!——”
  “天啊,这什么状况?”金被吓得不轻,往后连连退了好几步。紫堂啃着面包担心道:“要迟到了……”
  “早呀……嗨呀,看来你们也被堵在这里了?我听说今天高三来了一位很好看的转校生,听说包揽了所有奖学金,还是特地来我们学校读高三噢。”凯莉叼着棒棒糖说道,她披散黑色发丝,像是星河从天边倾倒下来,似乎要比初中的时候还要更长一点。
  “凯莉!早啊,啊?就这样吗?真是受不了……到哪里都是这样……”金嘟囔,还是忍不住踮起脚来看传说中的帅哥到底是什么样,怎么像偶像来开演唱会一样。
  “哈哈哈,其实心里还是很羡慕的吧?凯莉顺了一把长发,嘴角轻轻向上扬地调侃,黑色的人群向金他们涌过去,“来了来了,唔哦——长的可真精致啊。”
  金刚开口准备回嘴,但是迅速被凯莉的话语吸引过去,而聚焦在他瞳孔里的并非他人——
  “这不是格瑞吗??”金忍不住喊出来,他的声音还没有那么低沉,清亮地贯穿了这一块的所有人群,金下意识捂住嘴,惊恐万状恨不得转身就跑,难道认错人了?好丢人……
  而事件的主人公却停下脚步,眼神直直的钉在金的脸庞上,用早晨还有些朦胧的声音的问道:“金?”
  金定住了,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那双眼睛很吓人,就像老鹰盯上了猎物一般,如果这不是在学校他想喋喋不休地问好多问题,好想跟他说要不要一起去抓独角仙玩,但是在这么多人面前,在这不在相似的场景面前他却什么也说不出来。仿佛有一道无形的墙放在他俩面前,金怀疑格瑞是不是把他的沉默传染给自己了,原来这是一种疾病吗?
  “啊啦,你们是好朋友吗?”凯莉饶有兴趣地看向金,又转头看了看面无表情的格瑞,忍不住笑着发问。
  “嗯、嗯,真的是格瑞啊!好久不见——”金从混沌中醒来,急匆匆地吐出几个字解救自己。
  “铃——”
  “上课了,快走吧!”紫堂拉起金跑向教室,金在心中谢天谢地,天知道他为什么这么这么紧张……
  第一集课是以班主任再次强调校规,班规结束的。一下课有不少人围过来问金,例如说“你和高三的那位学长是什么关系?”“可不可以帮我要他的电话号码”诸如之类的云云。
  “……只是小时候在一起玩过而已。”金叹了口气摆摆手,走出教室想去透口气,却撞上了准备去政教处办手续的格瑞,金抬头看见他瞥向自己的眼神,有一种难以言喻的距离感,虽然他还是那么沉默。不过现在的情况又不一样了,格瑞不像是原来那样有点像女孩子,反而是脸的轮廓十分好看,透露出一股英勇的少年气,凯莉说长得精致并不假,他比自己高了一个脑袋,果真是帅哥。
  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很怕又被叫去要格瑞的手机号码,虽然他也很想要就是了。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脸皮会因为年龄增长而变薄,他看见格瑞手上抱着文件准备往前走,还不容易酝酿出的几个字又吞回肚子里,转身回教室。
  也许,格瑞不那么想见他呢?早上那样会不会让他觉得有些难堪?
  金趴在桌上磨蹭着书本,格瑞不苟言笑的样子和小时候的面无表情重合,但确实有本质上的不同。小时候他的眼神里多少有一些落魄,而现在空空如也,或者只是金单纯什么看不出来罢了,唉,岁月真是奇怪的东西。要是他还能像原来一样就好了,跑去找他玩——
  等,等等——他不是住自己旁边?金猛地抬起头来,发出一声惨叫“唔啊啊啊啊——”接踵而来的是全班四十多双眼睛,还有点名批评。
  这一天便在这一系列闹剧里结束了。
  “啊啊啊——这一天真的太糟糕了。”金和紫堂幻还有凯莉道了再见便背起书包往家跑,他们不住在一个方向,最重要的是——不想和某位碰见。
  被一群人拜托去问电话号码,有没有女朋友,怎么可能做到,完全不知道说什么好,金苦恼死了。
  如果苦恼有形状,金真想把它揉的乱七八糟,臭骂一顿后丢到垃圾桶里。
  也许是青春期在作祟,金想。他很惊喜,能够再次在这座小镇碰到格瑞,但他以为格瑞特地还搬回这个地方一定是怀念这里,他会简单地解释自己的不辞而别,但他依旧缄默,犹如第一次见到金一般,就连上次串门也没有认出来。
  而这种不平等热情,让金有些想要嘲笑自己。格瑞的不善言辞是将他拒之千里,这种陌生让他有点望而却步,想问的话题,准备了一晚上的寒暄,藏在心里很多年的问题闷得慌,在不大不小的心室里胡乱敲打,一塌糊涂。
  金气喘吁吁跑到家门口,被一只猫拦下。那是一只纯白皮毛的波斯猫,左边的眼睛是蓝色的,右边是绿色的,长长的毛被梳得很整齐,金突然放缓脚步压低了气息靠近它,见猫咪没有动便伸手撸了一把,似乎这只贵族猫也并不是公子,它转身朝着金喵了一声,眼睛眯起来就像在笑。金一边嘿嘿嘿地笑着一边继续捋它的毛,忽然看见它脖子上挂着银色的名牌。
  “……哈?烈……烈斩。”金一瞬间眼泪都快笑出来了,到底是哪里的家伙取这种名字啊?下一秒就好像要打开异世界的大门了,太热血了吧!他蹲在家门口又不敢笑太大声,只好一只手捂住嘴一只手捂着肚子不住地发抖。
  猫咪突然跑走,贴在一个人脚边。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便顺势抬头,映入眼帘的是所有事件的始作俑者——格瑞。
  “……原来是你的猫呀。”金僵硬地站起来,用同样僵硬的声音说道。而对方低头看了下脚边的猫咪,又看向了金点点头,依然是那样的冷漠回答:“嗯。”金笑着说了一句“明天见”便逃回家中甩上了门。
  金不知道为什么他要逃,可能是讨厌冷漠,他想救格瑞,因为总感觉他依然喜欢坐在家门口逗猫,喝牛奶,仿佛他身后的房子不是他的归处,他看向金的眼神里有一点点落拓。可他现在的眼神生长的是千年寒冰,是孤独的叹息,没有回旋的余地。
  金不喜欢想这些复杂的,就像他的语文成绩总在倒数,他躺在床上挠脑袋,猛然想起那只波斯猫的名字,又蜷缩在一团笑个不停,格瑞原来心里还是个热血男孩吗,未免也太闷骚了。
  明天见到他,一定要好好笑他,要笑到全校人都知道他的猫叫烈斩,金想到这里,又忍不住捂住肚子笑了起来。
 

  金得意洋洋地走进学校,每一步都踏着一个摇滚乐的鼓点,他为自己的小小计划而雀跃,就像要参加春游的孩子一样坐立不安。
  可事情总是那么巧,金在教学楼晃了一天就是没见到格瑞,金实在是不想等到什么机缘巧合遇到格瑞,便向其他人打听了格瑞的班级,放学跑到格瑞班级门口,里面的人一个个往外走,只有他一个人还坐在位置上做题目,格瑞看着卷子思索着,眼睛盯着题目扫了一遍又一遍,手上拿着水性笔应着某个节奏点在草稿纸上。金还没有见过格瑞眉头皱在一起的样子,金扒在门口看格瑞,倏然对方抬眼看向人,把金吓得往后退了一步。
  我心虚个什么啊——!金忍不住对自己骂道。
  格瑞放下笔起身走到门口看着金,开口问道:“有什么事吗?”
  金抬眼盯着格瑞,似乎是到了高三没有时间休息了,格瑞原本就病怏怏的脸色又白了几分,但是金凭借着小动物的本能察觉到格瑞心情还不错。
  “我觉得你家猫的名字太好玩了,你觉得很酷才给他取的吗,格瑞?”这和计划好的不一样,可这并不重要了,因为他可以和格瑞说上话了,正常的说上话了。
  “……不是。”
  金突然看见格瑞愣了一下,视线往旁边瞥,银色的发丝挡住了一部分脸,可在发丝间隙之间看见些许樱色,在过于白皙的皮肤上宛如雪地的落梅,
而后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他的眼睛眨了好几下,脸上已经没有慌乱的痕迹才从喉咙里挤出一声低低的否定。
  金也和格瑞一起愣在那里,他有一点小小的雀跃,很想把这一刻排在手机里,很想解锁更多原来没有看过的表情,很想和格瑞说更多话。
  无数不断的小欲望在小小的心室膨胀,要把金给弄得踹不过气来,他回过神来,慌慌张张地给他圆场:“那,我想见见你家的猫……可以吗?”
  “……嗯。你等我一下。”格瑞点点头转身去清东西。
  “啊——?要一起回家吗?”
  “不然?笨蛋。”
  格瑞一边肩膀挂着书包和金并排走在一起,城市的温度依旧无法在一夜之间降下来,也许一场雨就能消灭一切热度,可这场雨迟迟不来,天气还在夏和秋的罅隙徘徊。金抬着头看着步履不停的人,身高差让他们的距离稍稍拉开,金想起来原来总是他跑在前头,而这次变成了他追赶格瑞的步伐。
  “格瑞,为什么搬回来了呢?”金走的腿有点酸,想要说电话拖延格瑞步伐,闻言格瑞看了眼金,脚步真的放慢了些许,他思索了一下,依旧像是酝酿了一篇文章那么谨慎。
  “家人……去世了,想回来住。”格瑞停下脚步,金听得入迷,一个没注意撞上了他的背,把他撞的一愣,格瑞瘦的吓人,让金有一种撞上了一面墙的错觉,格瑞回头看着有点不清醒的人,下意识伸手想要撩起金的发丝看看,手在空气中停留了半秒又缩回,他转身蹲下,转而轻轻地呼唤着:“烈斩?”
  而那只所谓猫中贵族的波斯猫旋即从草丛里钻出,懒懒地叫了声“喵~”便在格瑞身旁蹭来蹭去。金在一旁揉了揉额头,头昏脑胀地想,有点嫉妒猫,也有点羡慕格瑞。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这样想的自己有点糟糕,真的撞了墙吧。
  外面刮起了风,空气漾动的波纹映入人的眼眸,漂浮在眼前,像一场童话般飘渺,盘旋着美好的虚幻。不想走了,风穿堂过年轮的声音,呼啸着卷走所有缺席的日子。
  格瑞把包放在门口,也不进门,就像小时候一样坐在门口的台阶上,慢慢地顺着猫纯白的毛。金张嘴想说点什么,可是又硬生生地憋了回去。这不是他家门口,不是他的猫,不是他的。
  金站在旁边,一步也没有动。
  格瑞抬眼看到他,睫毛颤了一下,他开口讲话的声音低沉,像是讲一个古老的故事,似乎说话对他来说是一件艰难的任务:“你不是要来逗猫吗?”
  金这才像上了发条似的,跑到格瑞身边蹲了下来,小心翼翼地贴上自己的手,猫咪的身体太过温暖,让他觉得手心有点发汗,金直勾勾地看着波斯猫的异瞳,拉起家常来:“我记得你小时候也很喜欢猫吧?”金猛然想起格瑞说家人的事情,心想是不是又勾起了某些不好的回忆。他抬眼看向格瑞——眼神瞥向别处,半眯着眼睛一副可恶的冷漠模样。
  金很讨厌这样,很害怕被抛弃,他会站在那座无比熟悉的山上小声抽泣,他害怕残酷月光让他颠沛流离。
  金脑内闪了一下,他现在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想把格瑞的内心扒得一干二净,很想揪着他的领口教训他,你这个家伙有什么话不能说吗?我很担心你啊。金有一点点生气,少年气是容忍不了任何拐弯抹角的,他厌烦了格瑞的只言不语,他和别人说过吗?为什么不能和自己说呢?
  金不顾格瑞的沉默,接着自言自语:“那个时候你搬走了,我很不习惯。”金摸着猫咪的手停下,转而捏成拳,格瑞转回头来看着金发少年,却发现那个像英雄般的金,耷拉着脑袋,像淋了雨的流浪狗一样可怜,“是那天我不愿意下山,让你……,”金的声音尾音带了一些他从未展现过,类似于委屈的某种情感,酸涩在他小只的身体里迸发,他不愿意放过任何审问格瑞的时间,“你有什么事,都可以和我说——”金下意识抽了抽鼻子才意识到有一股温暖湿润的液体淌下来,脸上痒痒的,他看不清格瑞的表情,连银色都在氤氲之中荡漾开。
  他哽咽道:“我想和你……一起去捉独角仙。”
  波斯猫从他的怀里跑来,在他脚边蹭来蹭去。
  金没有理会,只是一个劲地拼命抹走眼泪,你这个混蛋,你是格瑞派来的吧,明明之前爱理不理的!不管,不管!说什么也不会撸猫的!
  金眼睛都快擦红了也不敢放下手臂,人激动的时候是会流泪的,都上高中了怎么还像小孩子,生气归生气,要说的都说了,还不敢和格瑞说狠话,完了,格瑞会不会又搬走啊……
  “你是傻子吗?”
  金感觉到有一只手轻轻地放在他的脑袋上,那是一只不知所措,笨拙的手,他的主人不应该是那个聪明的银发少年,带着轻轻的颤抖,又马离开了。
  金想着,果然又是这样,冷言冷语是骨子里的,是不属于这个季节的凛冽。
  “双亲很早过世了……小时候寄养在叔叔家,现在搬回来一个人住。”格瑞看着金慢慢抬头,那双金色的眸子没有黯淡,似乎被泪水洗的更加明亮清澈起来,还是像那个夏天的炙热耀眼,金眨眨眼,是一只在花丛里迷路歪倒出来的猫咪。
  “噢……噢。对不起……”
  格瑞叹气,冲动是魔鬼啊。他从小就失去了一些别人该有的,亲戚也并不接受这样一个来自别家的孩子,他想回来,也许是为了找寻什么,像向日葵向阳,格瑞觉得这里应该有一片属于他的地方。而生活这一路的冷漠,造就他的不善言辞,每一次旅途都是寒鸦恪然飞翔,每一次地交流都是为离别而做铺垫。
  他不该给金讲这么多,这不是金的故事,他不该参与这场凛冬存活战。
  可是金像一个战士,举着他的剑冲向自己,格瑞有一种冲动,在眼底,在心脏,在每一根月光银的发丝尖。
  那份不言底下是某种懦弱,始终无法走出的,是负了约。遥远的旅行,格瑞的骨子成长了少年的英勇。决心把被强心打开的曾经放在起伏跌宕的路程里,用以忘怀强大的过去。
  最重要的是,他的眉头向下撇,却还是在说一些逞强的可爱话,这一瞬间格瑞的心像是被一束光照开,是相同的光,是和夏日一样毫不避讳的,率直的光。
  一颗赤子之心,格瑞有眨眨眼,想要将金的魂魄一览无余。
  此心无垠,这不会是巧合,那天他的眼神也是这样,像是穿越了时空撞上了格瑞。
  格瑞的心跳停了一拍,像是在秘境里找到了出路。
  金好像第一次听格瑞说了这么多话,又接话:“那,你愿意和我一起去捉独角仙吗?”
  “……不想背你,我的温柔很贵的。”格瑞回过神,闷闷道。
  金想起那次的经历,忍俊不禁起来,那算什么,“很贵”是什么?不就是一根冰棍的事情吗?这算,给自己开玩笑吗?
  金还是眼睛红红的,站起来也晕乎乎的,他揉了揉脑袋说:“我可以……明天来看猫吗?”
  格瑞看着他,回到五分钟以前模式。
  “明天放学一起吧,六点四十!我等你。”
  格瑞坐在台阶上,唤来烈斩,手指下意识摩挲它的名牌。


  早晨六点半,秋天还没有开始发作。格瑞给猫倒了猫粮,站在他家和金的家之间喝纸盒包装的牛奶。
  早晨六点四十,纸盒子被丢在街对面的垃圾桶里,旁边的房子里传出了一些令人担心的木板发出的声响。
  早晨六点四十五,金叼着一片热乎乎的烤面包从家里跌出来,头发还是乱糟糟的,身后传来秋的“一路小心——”金转身挥挥手,又胡乱地扒拉自己头发,不好意思地嘿嘿笑着。
  早晨六点五十五,金一面啃着面包,一面迷迷糊糊抱怨高中的作业有多么难,每天还要早起,“我真的不懂你们都是怎么坚持的。这样子我都长不高了。”
  格瑞眨眨眼,回应:“适应就好。”
  早晨七点零五分,两人走到学校,格瑞是高年级的,所以需要上四楼,金向他挥挥手。
  “格瑞!放学,我等……你等等我!”
  “诶——?金,你不是和格瑞不熟吗?怎么——这么快就要一起回家?”凯莉的声音尖尖的十分好听,又因为些好奇而露出几分神秘。
  “呃,因,因为我发现我们家住一起……”金心想大事不好,赶忙慌慌张张地解释道。
  “住在一起?”
  “——不,不是!是隔壁!!”
  “噢——早说嘛。你激动什么。”
  “我没有,因为格瑞是我……呃,这种玩笑不好!”金气急败坏的样子就像柴犬被抢了饭碗,汪汪汪打抱不平还要睁大浑圆的眼睛装作可怜。
  凯莉忍不住笑起来,心想这家伙怎么突然学会可爱了。她撩了一把不听话的乱发,忽然得到了什么似的呵呵笑了几声摆摆手看书去了。
  秋天来了,因为风从窗户跑进来,把睡着的金交了起来,他伸了个大懒腰,上边传来老师的声音。
  “金,睡醒啦?”
  接踵而来的是周围同学的哄堂大笑,金赶紧把脑袋埋在书后边,好像这样就没有人在意他了。
  “昨晚去山上淘宝了?”
  喂!不要笑了。金在心里暗自说道,难道你没看见过太开心睡不着的人吗?
  这种欣喜是阴雨后的天晴,是倦鸟归家的赞歌,人与人的隔阂实在是太大了,仅仅是几句话就能分道扬镳,热闹永远是短暂的,如果可以重新铸造,那么一个缺口的圆是否能够再画回来。
  季节是不会算数学的,我也记不清两个人相遇的几率到底有多小,重逢可能是邂逅的平方,那一长串的数字似乎只是一个虚数,用来吓唬热恋里小孩子的可怜可能性概率。
  真真正正藏在心深处的真实存在,即使在颓废浓烈的岁月,也一直可以毫不避讳的扭断与命途相悖的事实链条,再用百年热火去熔铸新的线条,那个浑圆的银月,还是冷冷地挂在黑夜里眨眼。
  下课铃响起,教室的主人公拉起书包跑上楼,撞见同样匆匆下行的格瑞,他的步履很快,差点就没有看见金,可是他的金发太明显了,就像把“我在这里。”写在脸蛋上,而这个蠢货把开心写在脸上,让格瑞有一点嫌弃。
   “回去吧!”金扯着格瑞的手往下走,下了这一层以后金忽然意识到了什么,放开了被拉得有点措不及防的格瑞。他可能还不是很习惯这种方式,毕竟小时候……啊,确实牵过手。不过现在已经不是了,还是两个大男人,太不好意思了。
  格瑞什么也没说,他微妙地弯着腰。“很想看烈斩?”今天的秋风太凉了,连这双紫色的眸子都幻化出迷雾般的温暖,宛如仙境的入口,一股混杂着某种不知名的花香的风。
  “……呃,……不,我想去上山看看。”金刚想为自己的激动辩解些什么,一下子和泄了气的气球似的,手舞足蹈地解释,“因为好久没去了!”他看着格瑞无言,又接着补充,“好久没和你一起去了!”
  “我听同学说这里的秋天会有独角仙出没。”
  格瑞往前走,后面是金手舞足蹈地跟着他,他追上格瑞,微微踮起脚用手搭上格瑞的肩膀笑道:“我知道的,超大——!”
  说完这话金都想嘲笑自己痴人说梦,哪有秋天出没的独角仙。可是格瑞说有,他一定会抓到一只。
  他们径直走过家,往前看到转角,穿过小道,这里一点也没有变,就像是隔绝城市外的桃源乡,这里造就了一方怎样的人呢?他们走的时间和小时候好像一样长,因为到山脚的时候太阳开始打哈欠,乌鸦要去天边迎接星辰。
  “便利店的婆婆去年去世了。”走到山下,金看着即将拆除的破百建筑物摸了一把鼻子闷闷地说道。
  格瑞没有说话,静静地站在山下看着金盯着便利店,仿佛那里还能走出来谁,卖给他牛奶冰棍,和他说要快点回家呀。
  失去谁和什么都没有同等痛苦,而身旁的少年经历过无数的离别。
  他们无言地踏上台阶,金已经不会摔倒了,因为他的身体足够灵巧,他已经成长成一位好的,开朗的少年了,天黑可以自己下山,可是他从格瑞离开那日就再也没有踏上过这里,他的心好像在悄悄警告他这里是不能轻易踏入的。
  “格瑞,你会一直待在小镇里吗?”
  鞋子踩上落叶,发出清脆的断裂声,秋天会像吃点心一样一点点吃掉白昼。
  金抬头看了看格瑞,漫不经心地问。
  “毕业以后回叔叔所在的城市。”格瑞抬头看了看天空,不知不觉星辰悄然降临,闪闪亮亮。他回头对金说:“天黑了,回去吧。”
  金点点头,除了他会乖乖下山以外什么都没有变。
  还是要走呀,也许下次见面,是百年后的邂逅?
  格瑞在他前边走,他的脚步声还是很轻,石阶还是只发出哒哒的响声。“那你还会回来吗?”金下意识扶着旁边的树问道。
  隐约的月色掩映和山下路灯的照耀下,格瑞银色的发丝在光线下散发出点点光芒,他个子很高又瘦的吓人,走路的时候轻巧地像他养的波斯猫,时不时回头确认金的存在,眼睛眨眨扇落沉积在睫毛上的月光。摇摇头的样子比起孩提时代的沉默多了一些落拓。
  “那,到时候要记得给我发短信啊!”金听到了烈斩的叫声。
  “明天见。”格瑞蹲下抱起了猫咪进了空荡荡的家,带上门的瞬间轻轻地说。
  金挥挥手回家敲门,“喂——臭小子你去打游戏了?”秋叉着腰把金往家里拽,一边嚷嚷,“快快快,给你留了饭,你真是有了朋友忘了姐!”
  金嘿嘿笑着,突然想把格瑞扯到家里一起吃饭,但是外边夜晚碎了,月光会充满整个屋子,格瑞应该不会太过孤独。
  金很想和他说,在这段时间内要多和他玩几次,但想一想格瑞是毕业生了,只好悻悻地钻进被窝里等待天明。
  要好好珍惜这么几百天,把他们都换作秒也是可观的数字。
  因为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就像没有磨灭不了的风骨。
 

  接下来的每一天都很平凡,早晨格瑞会喝着牛奶等金慌慌张张出门,金有时候会特地起早床,但是等他得意地出门却还是发现格瑞站在那里等着自己,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天知道他到底睡了觉没有。
  中午偶尔去门口看到格瑞在做题或者睡觉,金不会打扰他,一个人瞧瞧去天台上看漫画吃饭,格瑞饿了醒了就会去天台吃午餐,每次开门总会看见一个毛茸茸地脑袋探出来,大声嚷嚷:“格瑞,好巧啊!”
  这个时候已经进入深秋了,连风都是桀骜不驯的,吹得脸蛋生疼。格瑞吃着学校里买的便宜面包,看着金被吹得发红的脸说:“明天去花园里吃饭。”
  “欸……?噢,噢好!”
  喂,不是碰巧吗?金低着头扒饭,格瑞总是这样,一点也不会察言观色,总是在冷静的气氛里戳破一切设好的台阶,和语气一样毫不客气。
  高三总是忙碌的,格瑞留在学校的时间越来越长,早上起来的时间也越来越早,朝五晚九的生活是金承受不了的,虽然他还是吵闹着自己可以做到的,格瑞只是说“小心长不高”叫他不要等自己了,所以他不再和格瑞一起上学放学。
  而格瑞的生活越紧凑,就意味着他们相处的时间在一点点变少。
  隔壁的房子里灯光有时候是彻夜不关的,谁知道是格瑞睡着了还是一宿没睡,金每天出门会敲格瑞的房门,担心他睡过头或者出了什么事。而结果是显而易见的,长期独自生活的人一切井井有条,连猫粮都没有倒出来。
  红色枫叶幻化成白色的雾蒙在城市上头,这座城市靠南方,所以是没有雪的,但是比起北方来说这里的冷是由里而外的刺骨。
  金起床的时候外头还是黑的,冬日的早晨总是这样,出门回家都是披星戴月,他去敲格瑞的家门瞥见里头灯没有关。
  “格瑞?”里头没有声音,金不放心,又唤“格瑞?”
  传来了地板沉闷的声音,和平日的轻巧不一样,格瑞拉开门的时候脸上有点红,声音像是被塞回喉咙里,连呼吸都有点不畅通,嘴微启,白色的水蒸气在冰冷的空气凝结成雾。
  “……什么?”
  “你感冒了!?快,快进去吧!”金把格瑞往里推,格瑞身上没有力气就顺着他被推到房间里。
  格瑞的房间很简单,单人床,书桌,书柜,衣柜,摆在一起不像一个高中生的房间,更像是简单的学生宿舍,他们有序地摆在一起,和主人一样安静。
  格瑞很少生病,金猜测。
  “格瑞,你感觉还好吗?”
  格瑞闭着眼睛,眼眶都是红红的,他喉咙里发出了猫咪一样的呼噜声,半晌才发出几个黏糊糊的音节,“你去学校吧。”
  “不行!!”
  “……快去。”格瑞喉咙痛得让他皱眉,真是不懂为什么这小子还要顶嘴,要和病号争输赢吗?
  “不可以,就算我去了我也会折回来的!”金义正言辞地给格瑞解释道,就像在教训一个顽皮的孩子,“就像那天你去山上找我一样,我才不会把你丢在这里。”
  格瑞没有力气了,不然他可能会笑一下,虽然金还没看过他笑的样子,这里哪里是险恶的山上,况且他也不会哭。
  格瑞翻了个身,本来想睁开眼睛却败下阵来,他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他支撑着自己起床,看见金在书桌上睡着了,空调呼呼地吹着他柔软的金发,发丝小幅度摆动,他的手边丢着一本书,大概是这小子看不下去了甩在一旁的。
  格瑞的喉咙还是疼的,不过太阳出来了,好像嗓子被治愈了一样稍稍不那么尖锐了。
  毕竟这个家里突然多了一个小太阳,怪有点热。
  金张大嘴呼呼睡着,好像是在做一个好梦,是一个醒不来的美梦,连眉睫都在笑,简直蠢的不行。
  格瑞伸手像是摸烈斩一般轻轻地揉着金的发丝,是和小孩子一样柔软的,犹如金色的草坪,让人有一种扑在上边呼吸的冲动。
  金还在呼呼大睡,格瑞觉得脑袋开始阵痛,还是要去睡一下吧。他揉了一把自己的乱发,俯身在金的耳侧说了一句话,像春风,像细雨,润万物无声。
  除了呜呜作响的空调和不知何时跳上书桌的烈斩谁也不知道,格瑞爬回床,又一次闭上眼。
  再睁眼的时候看见金在床头递给自己药和热水,格瑞下意识往后挪了一下,他不太习惯房间里有人,这样会让他有一点不知所措。
  格瑞接过药和水吞了下去,金在一旁揉了揉眼睛,似乎也是刚醒不久,声音也是迷迷糊糊的,“格瑞,我梦见你毕业以后走的那天,你对我说……”
  金陡然打住,把呼之欲出的音节全部吞到肚子里。他又感觉身体里胀胀的,因为这一切都太难以言状了,差一点就说出来了。
  ——那种话要是说出来怎么办!
  这份冲动在他心里摇摇欲坠,就连他也察觉到了不对劲,梦里的话哪是格瑞说的,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当是自己想的,难道他希望格瑞……啊啊啊!不要想了!
  金相信自己的脸肯定红的不像样子,可他看见格瑞因为生病而越来显白的脸庞,心情又稳定了下来,格瑞端视着金,说:“不早了。”
  “格瑞你为什么催我走?!我照顾你好久——”金委委屈屈。
  格瑞坐在床头,闷闷了一声,“怕你回家哭。”
  “……欸?”金愣了一下,转而一边大吼一遍跺脚,“你才哭!!我不是小孩子了!!而且我家就在旁边!”说罢拿起书包就气冲冲往门口走,关门还不忘补充道,“你要照顾好自己!!”
  门被关上,伴随一声小小的气音,从鼻腔里挤出,哪有人在家憋笑的。
  冬的气息不总是寒冷,不着人情的,因为即使这里的冬天没有雪,也有相思的人你睡在的眸子里,曾有瘴弥漫大雾袭来,眉间覆盖成暗影,在岁月艰难里折断双翼。好在黎明来时,一切又苏醒了 连同眸子里的冰霜,一路蒸腾上了天际。
  第二天格瑞出门,看见金居然也出门了,他站在门口搓着手,左看右看一副在找谁的样子,金偷看了一眼格瑞,方才喊道:“格瑞,早……哈,哈啾!”
  简直像极了家养小型犬。
  大概是还没有习惯这么早的冬日晨露,格瑞把围巾取下来走了几步给金围上。
  金一直以为格瑞的围巾会是冷的,这么一想自己可能是有什么偏见,围巾很暖和,带着主人的味道,是那种难以察觉的一股温暖的味道。金实在太困了,懒得想出新的词语去订正。
  金不会说,是因为想着昨日白日梦里那句格瑞说的话彻夜未眠。
  不想让他走,想要实现那句话。
  这片森林永恒,星辰月亮永恒,世界永恒,他的心也是,希望格瑞也是。
  后来这条灰色的围巾就顺理成章的成了金的东西,不过金很少戴,直到冬日过去春天转来,他都没有怎么戴过。


  金越来越难得看到格瑞了,高三的日子逐渐步入尾声,伴随着百日誓师的洪亮声响,整个学院都在为他们祈福。
  这个城市的春白驹过隙,是总是捕捉不到任何影子的,冬天过了就是无尽的夏,不过金喜欢夏,因为会穿很少,白天起来不那么费力了。但他不怎么喜欢这个夏季,因为夏总是意味着分离,到了五六月的时候手机的首页全是离别的气味。
  任何人都不能从泪水中幸免。
  他很少去打扰格瑞,一是因为高三真的太忙了,不是考试就是上课,二是他也不知道和他说什么好,因为心有介怀,因为心存邪念。
  夏天来了,悄无声息推走了暧昧不清的春,夏蝉无休止地鸣唱着,仿佛过了今日他们还会活着一般。
  金趴在桌上看着课本,就像那个想起格瑞的下午一样百无聊赖。
  “怎么了热血少年?”凯莉走过来视线与金齐平,“失恋了?”
  “——才不是!”
  “哎哟反应那么大干什么,看你最近一直心不在焉的。”凯莉似乎被金的近乎真的吓到,身体往后扬了扬。
  “没有……”
  说是失恋不太准确,毕竟连恋爱都没有开始。他怎么会说出去呢,什么喜欢自己发小……不谈别人了大概最先恶心他的会是格瑞。
  因为一个梦而魂牵梦萦,简直和傻瓜一样。
  也许又不是,金想。他很想一直,一直待在这里。他不想错过这个来之不易的可能性,下一次他想见格瑞的时候,他还会敲自己家的房门吗?
  还会和他一起在秋天去捉独角仙吗?还会给他摸烈斩吗?那个时候烈斩的双眼还是像玛瑙石一样闪闪发亮吗?
  格瑞月光色的发丝,还是那么硬吗?他会说那句话吗?
  这是金的初恋,他希望这是也他最后一个恋爱,让他完结在这样一个漫长而又难舍难分的夏日尽头,他明白这是可能性很小的,可是如果格瑞也如是呢?
  格瑞可以和他牵手,甚至——
  “好了好了,下午我们可以下去看高三成人礼,出去透个气?”凯莉厌烦了金呆滞的目光,用脚趾头想也知道元凶是谁,这种推理题有什么可做?她有点不耐烦打算了金的沉默,笑着提议。
  所谓成人礼,就是每个人穿着西服礼服,在操场上宣誓,走过操场,穿过摆放的花环,迎接闪亮的成年人生活。
  可能吧,走过那个花环就有更好的人生了,那个巨大的,像是架在地面上的彩虹。
  他站在二楼看着楼下逐渐涌入的人群,他身边的人也多了起来,这是个好位置,从入口到主席台都能看得清清楚楚,清风徐来,也不是那么燥热。
  女生们穿着就各不相同了,有穿碎花连衣裙的邻家小妹,有穿红色礼服的端庄大气的小姐,也有着古典旗袍凹凸有致的大家闺秀。男生就很没看头了,清一色的黑色西装。
  “——啊,格瑞!”
  格瑞穿着西服果真是不同,得益于他如雪般的皮肤加之同样对比强烈的银色发丝,身体又笔直得吓人,西服把他身体的线勾勒得完美,好像连穿在脚上的皮鞋都自带背景音乐。
  格瑞闻声找到了金,在人群里很显眼的金色,是乌鸦群中的一朵向日葵。
  他点点头,转身走向主席台。身后的女生为了这短短几秒钟发出了骇人的尖叫。
  “格瑞是这次的代表吗?”凯莉咕噜咕噜嘴里的棒棒糖猜道,“看来是不会安宁了。”
  ——“有请高三学生代表——格瑞同学为大家致辞!”
  格瑞果真是代表,他一步一履踏着某种热烈仰仗,如同他平时走路,踏上了主席台接过话筒,连嗓子都没有清。
  前面的话都是些大家听烂的套话,而因为格瑞的声音很好听,像是夏天傍晚的风一样温柔,所有人都静静地听他发言,格瑞基本上把稿子记下来了,他虽寡言少语,演讲起来却是铿锵有力,回忆起这多少年来寒窗的日子,在场陆陆续续有人开始擦眼泪。
  “这一路都过来了,今后也将迎来崭新的未来。祝各位前程似锦。”
  格瑞说完最后一个音,金听到他叹了一口气。格瑞低头鞠躬,仿佛这是一场价值连城的音乐会,有一个人鼓掌,接着掌声像浪潮一样响起。
  一波接着一波。
  再过不久,高三生活落下帷幕,操场上所有人都会离开,各奔东西。
  格瑞也是,这可能是倒数几次见着他银色的发丝了,在即将黄昏的余晖下闪闪发光,金想,格瑞的未来可真的是前程似锦,他没有做不到了,什么都会如他所意。
  掌声被格瑞的声音打断,所有人瞬间竖起耳朵洗耳恭听。
  “金,你在听吗?”被点名的金突然一抖,他看着格瑞,不知道格瑞要说什么,那个声音再次响起,像是在述说一个古老的誓言,是童话里骑士对王子的誓忠之词。“这个小镇很好,就像那天你偶然发现坐在门口的我,”格瑞似乎并不习惯说这么多内心的话,他顿了顿继续,“我失去了双亲,从此我再也看不到太阳,但是那一天你成为了我的太阳。”格瑞又停了一下,他望向金,不知道对方是什么表情,“你的手很容易出汗,但是很暖和。大人不让我出来玩,所以我总是要快点回家,可是我不想,因为我又会失去和你共处的几秒。”
  格瑞一直明白,他不是个运气好的人。
  如果不去努力,没有一件事,一个人是他命中注定的。
  格瑞说话比刚才要慢,可是周围的人依旧都是一脸惊诧,没有人敢说话,或许他们在惊奇格瑞说了这么多,或许是这个故事不够有趣。
  我想没有一个地方,可以此刻至于想要天光大亮,夜露微明的境地。即使静静地站在那里,也会看见暖色夕阳里的光芒万丈,那些色彩也只会黯然失色,那些思念荒芜的没有挽留。生命在不断的错过。也许人的自私就是会遗忘,会把那些破流不前的容颜忘记,而后从新开始。
  而有些人,一眼就是终生。
  这是不需要努力,甚至没有人可以知晓的命中注定。
  “我搬回来是为了见你,”金身体在颤抖,他已经不知道做什么表情,整个人钉在原地,但是他还是听见格瑞深呼吸了一口气,“不是巧合,我是来见你的,那天你听到的也不是白日梦。”
  “金,我会一直陪你,我喜欢你。”
  格瑞的脑海里忽然浮现出“即使”两个字,但是马上被一票否决了,没有退路了,这就是他的全部了。
  眼泪夺眶而出,金忽然意识到,这所有的巧合都是注定的。
  他的沉默寡言也好,那天敲打的房门也好,甚至每一次话语也许都是格瑞精心准备的,而他又何尝不是呢?
  我相信奇迹,我相信童话,可我更信奉着一些机缘巧合的背后都是某个人在深夜被寂寞胡搅蛮缠的挣扎。
  金抹着不争气的眼泪往楼下跑,就像格瑞那日跑着去山上找他,他步伐很稳,不会在去见喜欢的人路途上摔倒。
  他喜欢格瑞银白色是发丝,紫罗兰色的眸子,喜欢他个子高高的,喜欢他的不善言辞,喜欢他抱着烈斩的样子,喜欢他那天抱住自己的慌乱样子,喜欢他努力开玩笑,喜欢他提早出门等自己,喜欢他在自己耳畔说的那句话。
  ——“金,我会一直陪着你,我喜欢你。”
  “这是我一百年份的爱,请你收下。”
  从小时候到现在,一直是这份无法动摇的爱恋,一见钟情,至死不渝。这是他,一百年份的初恋。
  从出生到未来无线延长战线,每一天都是初恋。
  他再一次无条件相信格瑞,这一切都不是巧合。
  他的嗓子已经有些嘶哑了,连喊出来的话都不能保持声调,因为哭腔的缘故而有些好笑,但他没有变声,依旧显得稚嫩的好听少年音穿越整个操场。
  “格瑞……我,我也是,你不要走!因为每年我都想和你一起上山!一起……嗯,就像便利店老婆婆那样幸福地老死……!”
  金上气不接下气,在泪眼朦胧里看见格瑞吵他走来,金开始不受控制地奔跑起来,去迎接在夏日黄昏里向他走来的,他的命中之人。
  就算不是电视剧里大雪纷飞,樱花乱舞也没关系,因为从今往后每一天都有着无穷的爱可以消磨。
  格瑞伸手揽住金的身体,把他抱在怀里。
  “格瑞,我很喜欢你……但是我怕你讨厌我……”金吸着鼻子,不争气地补充,“我烦恼了好久,从你回来到现在……”
  “我也很喜欢你。”格瑞又说了一句话,今天他讲的话太多了,金担心这是一场美梦。
  “……你真的要留下来吗?”
  “我很喜欢你。”
  “……喂!格瑞,不要说了——!”
  “我喜欢你。”
  金伸手堵住格瑞的嘴巴,却感受一股热流绕过他的手指,他听见格瑞说,“喜欢你。”
  不是天命,是格瑞和金的命中注定。


  初恋宛如一场与未来可能性的战争,踏上战场的那一刻所有人都心怀念想,可并非所有将士都能凯旋,长枪刺破天际阴霾,耳闻圣女的吟唱,数不胜数的人葬送了闪闪发亮的赤子之心。
  可总有人不服输,纵使方圆几里无人生还依旧站起,他追逐日光,像这个世界上最后的士兵,头也不回踏上命中注定的百年征途,千辛万苦,甘受不辞。
  也许可能性变成命中注定的背后,是无数个不想被孤独讨好的桀骜不驯。
  少年不会服输。
  格瑞如是,他知道他不是个运气好的人,可是他永远少年的英勇。
  他永远会对着金说——
  “这是我一百年份的恋爱,请你收下。”
  如果喊到声音枯竭就能实现愿望,那哪怕喉咙坏掉也要继续呐喊;如果说100次就能够实现,那就说1000遍,就算是100年也一定会像初恋一样。
  格瑞看着金,那是他今生见过的最可爱的人在轻轻地对他笑着。
  格瑞俯身,轻轻地吻了金。
  请你收下这将会延续一百年的初恋。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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